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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25年15个本科院校政策性录取规则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考试,优先录取、加分录取、免试录取政策大汇总: 01. 南京晓庄学院 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考试三门科目累计总分,结合政策性录取加分因素,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政策性录取 凡2025年报名参加我校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以下规则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以获奖证书为准,不做名次和等第换算),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获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考试累计总分时加10分政策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政策分最高10分),累计考试总分加10分政策分后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 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考试累计总分时加10分政策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政策分最高10分),累计考试总分加10分政策分后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另行研究。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生源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02. 金陵科技学院 录取原则 (一)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遵循考生志愿,以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由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录取时考生的英语成绩须满足文科(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不低于35分,理科(工程管理、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学与工程)不低于30分的要求。在英语成绩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一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二分数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最终确定的录取名单发放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录取通知书。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 政策性录取及加分政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报考我校可加5分附加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以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3、申请政策性录取的学生须将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 03. 苏州城市学院 录取原则 (一)我校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开展考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及我校划定的英语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达我校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予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达我校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予录取。如考生未达到学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04.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简章制定录取办法,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1、非师范类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按照大学英语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一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二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2、师范类考生由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录取规则录取,见《通知》。 政策性录取 (一)非师范类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加10分后参与排序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报考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加10分后参与排序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二)师范类考生政策性录取见《通知》。 05. 淮阴工学院 录取原则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暂不划定英语及专业课单科分数线)。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然后发录取通知书。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 政策性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10分,上述其他获奖同学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5分,多次获奖者不累计加分。其中,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后,仍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06. 盐城工学院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在我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录取时,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按照总分(三门科目成绩之和,不划定各科目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我校发录取通知书。 政策性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同分情况下我校根据获奖等级优先录取。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者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最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如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07.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不划定单科资格线,按考生三门考试成绩及相关政策加分的累计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参与排序录取。 2、 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参与排序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08. 三江学院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一)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统一划定英语科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科(财务管理、英语)35 分,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 分)后,以考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同分则依次按照科目一和科目二的总分、科目一的分数、科目二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以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以政策性录取; 2、获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 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 年、2024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 3 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 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 3 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我校政策性录取,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我校政策性录取原则:考生必须统一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英语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统一划定英语科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科(财务管理、英语)35 分,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 分),考试成绩总分加10 分后不低于我校该专业录取分数线(奖项不累加,最高加10 分)。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09. 南京传媒学院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简章制定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不设单科成绩限制,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学校根据审核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政策性录取 凡2025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相关政策予以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总分时加10分。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总分时加20分。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由上级部门另行研究,按规定执行。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可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生源学校公章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 10.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录取规则 在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及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办法另行通知。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我院发录取通知书。 政策性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院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11. 南通理工学院 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规则 考生英语科目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文科专业35分,理工科专业30分),对英语科目成绩达线的考生,学校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不猛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后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政策性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所有参加优先录取和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 4、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 1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开展考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学校划定英语单科35分、各专业三门总分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在满足英语单科和各专业总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全部录取。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者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加分,经公示无异议后,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须参加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3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所有参加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划定的英语单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1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录取原则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发放。 (一)普通在校生录取在考生达到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30分)的基础上,按所有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政策性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的学生,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同分情况下我院优先录取。其中,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院予以政策性录取,直接录取本科,考生须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者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最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以上政策性录取、直接录取情形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上传获奖证书、比赛成绩排名等证明材料。 4、以上情形中政策性录取、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对于院校录取政策,考生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凤凰职教专业老师。 14.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考生录取 1、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在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按所有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15.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录取原则 我校将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音乐教育专业按专业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且英语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动画、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眼视光学、法学和机械工程按所有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院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院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院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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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江苏这所高职院校升本成功!
1月1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拟同意设置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等14所学校,其中2所高校更名,5所高校升为职业本科,新设4所师范高校。 名单如下: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连云港教育学院、原江苏省海州师范学校、原江苏省连云港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原连云港市经济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于2002年并入。 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14年的江苏省立第八师范学校,后历经江苏省东海师范学校、海州师范学校等重要发展时期,曾是“海赣沭灌”地区的最高学府,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改革开放以来,成为连云港乃至苏北地区名副其实的基础教育教师摇篮。1991年,学校被国家教委表彰为“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全国优秀师范院校。学校作为连云港市唯一一所师范院校,在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长期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占地近1000亩,全日制在校生约8400人。1999年至2007年,学校与淮阴师范学院、徐州师范大学合办本科。2011年至2020年与江苏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招收本科专业13个。学校现设10个二级学院、39个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主要特色,以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为区域性优势专业群的专业格局。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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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五年制专转本|这些本科院校发布了英语题型和大纲
五年制专转本招生简章已经陆续发布,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已经公布英语题型的本科院校: 01. 南京晓庄学院 【参考书目】无参考书目,英语二到三级水平。 【考试大纲】 (一)考试范围 1.考查学生英语基础语法、词汇及其使用的能力。 2.英语阅读以一般性阅读材料(科普、文化、社会、常识、 传记等)为主,主要考查学生的语篇理解、判断推理和信息转 换的能力。 3.考查学生使用英语描述、论证和表达观点的能力,使用英 语翻译简短汉语句子的能力。 (二)考试题型 阅读理解、词汇和语法结构、完形填空、翻译、写作 02. 三江学院 英语题型: 1、阅读理解40分,每题2分; 2、词汇和语法结构15分,每题 1分; 3、完形填空20分,每题1分; 4、翻译10分,每题2分; 5、写 作,1题15分。 无参考书 03. 南通理工学院 英语科目: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1)考试内容: 五年制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英语科目考试包括五个部分:阅读理解、词语用法与语法结构、完形填空、翻译、写作。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阅读理解(Part Ⅰ:Reading Comprehension):(40分) 第二部分: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Part Ⅱ:Vocabulary and Structure):(15分) 第三部分:完形填空(Part Ⅲ :Cloze):(20分) 第四部分:翻译 (Part Ⅳ:Sentence Completion):(10分) 第五部分:写作(Part Ⅴ:Writing):(15分)(2)参考书籍: 无指定参考教材,所有专业英语试卷相同 04.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1.词汇与语法知识:要求掌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英语课程标 准(2021年版)》所规定的3000个单词;掌握基础语法,了解句子常见构造和各种基本变化。 2.阅读理解能力:能读懂英美国家出版的中等难度的文章和材 料,掌握主旨和大意及说明中心大意的事实和细节,并就文章 的内容进行分析、推理、判断和综合概括。阅读速度为每分钟 120至150词,理解正确率不低于70%。 3.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测试包括语法概念、词汇运用、篇章结 构的理解等综合英语语言的运用能力。 4.英汉互译能力:能将英语国家中等难度的日常英文材料译成 汉语,能将中低难度的日常汉语译成英文,并忠实原文,表达 流畅。 5.写作能力:能在30分钟内写出长度为100-150词左右的英语 命题作文,内容切题,条理清楚,语言通顺,表达得体,无重 大语法错误。 6.考试题型:词汇和语法结 构(15分);阅读理解(40 分) ;完型填空(20分);句子翻译(10分);写作 (15分) 参考书:无 05.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英语考试科目题型为阅读理解(40分)、词汇语法选择题(20分)、完形填空(15分)、补全句子(10分)、应用文写作(15分)等。 06.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非师范类英语】,已经跟师范类英语考纲同步,题型有差异,含有听力。 我们都知道,五年制师范类全部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命题并组织考试。2025年开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把非师范英语和师范类英语考纲统一。题型为:听力,选词填空,阅读,翻译(句子或小段),写作。 其他学校不变!!!!依然为统考英语题型:阅读,单选,完型,翻译(补充句子),写作。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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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2025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时间公布!
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1.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13日。 2.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非师范类)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1月11日至13日。网报时间为每天9:00—21:00(13日截止时间为17:00)。符合报名和填报志愿条件的学生请及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逾期不得补报。 注意事项: 1.考生认真查阅“专转本”政策、选拔计划和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5〕1号)可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 (jyt.jiangsu.gov.cn)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浏览。 2.普通高职(专科)〔含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5年4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与普通考生统一考试不可兼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报名参加普通高职(专科)“专转本”全省统一选拔考试,则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相关优惠政策。3.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师范类)报名工作等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通知。 报名流程: 先登录官网,注册账号考生打开网址(www.jseea.cn)后,在报名入口处选择普通考生入口进入考生登录界面,点击账号注册按钮进入账号注册页面。 考生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一个证件号对应一个手机号。(身份证号需在院校导入的考生名单中)密码规范为: 8-16位,必须包含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如,特殊字符包括:!@#$%^&*() ,示例:user@12345。 登录系统考生打开网址后,在报名入口处选择普通考生入口进入考生登录界面,已注册的考生输入‘证件号/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登录系统;未注册的考生需先进行‘账号注册’。 阅读须知首次进入系统须阅读考生须知。登录后,查看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本人姓名等信息是否正确。 信息填报阅读须知完成后,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填写好信息填报页面中全部必填项(*)内容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到资料上传页面。(注:置灰字段不可修改)。通讯地址一定是详细到门牌的地址。 资料上传系统根据考生是否选择优先或政策性录取,判断考生是否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考生选择优先或政策性录取,考生则需在资料上传页面选择对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其他非技能大赛获奖的不符合照顾政策的,不要点这。材料要求: 💫如需要上传获奖材料的,请提前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如刚比赛完未领到证书,可将成绩公布的文件首页及个人参加项目页复印,盖学校的章后上交。 志愿填报在志愿填报页面,考生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仅允许填写一个志愿。 考试科目在考试科目页面,考生查看科目名称、考试日期及考试时间。 信息预览核对填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可以选择【提交】进行志愿提交,报名成功以后就是等待审核,学校审核报考学生大专期间是否有挂科,处分记过。学校审核通过后,报考院校审核。报考院校审核报考考生专科所学专业是否可以报他们学校相应专业。审核通过后,报名流程结束,等待考试。 信息审核【提交前】信息可以自行更改;【提交后,学校审核通过前】如发现信息错误请联系所在学校负责报考工作的老师,由院校进行修改。
202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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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通理工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南通理工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通理工学院 招生代码:1641 高校性质: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南通校区)江苏省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海安校区)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5年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收计划为275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普通类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共计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各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具体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要求及相关参考书籍等详见附件。 2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通理工学院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学校招生网(zs.ntit.edu.cn)查阅有关报名考试费缴纳、准考证领取等相关事宜,充分做好考前准备。 五、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录取规则 考生英语科目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文科专业35分,理工科专业30分),对英语科目成绩达线的考生,学校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后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政策性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所有参加优先录取和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 4.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 六、转入和培养、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通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677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生公寓3000-4600元/生•学年,个性化公寓5000-7600元/生•学年。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 2.学校网址: https://www.ntit.edu.cn招生网址: https://zs.ntit.edu.cn 3.学校地址: 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邮政编码:226002 海安校区: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 ,邮政编码:226601 4.咨询QQ群: 970565056 5.纪检监督电话: 0513-55078202 八、附件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南通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省教育厅、学校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3.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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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创办于1997年,举办高校为苏州大学。学院位于水乡——昆山周庄,地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地带,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城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优越,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 二、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834 办学性质:省属民办 办学地点: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四、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试由我院根据招生简章自主命题,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科目及参考书如下(考试大纲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内容): 2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 2.考试地点: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4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下午1:30—6:00到我院领取准考证,缴费、现场报到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在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及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办法另行通知。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我院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院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七、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以实际入住情况为准(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82190377 监督电话:0512-57182788 学校网址:http://tec.suda.edu.cn 招生网址:http://tec.suda.edu.cn/zs 通信地址: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215325 九、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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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淮阴工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淮阴工学院是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现有3个校区,2.4万余名全日制在校生,1400多位专任教师;有55个本科招生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毕业生得到“素质高、能力强、干得好、留得住、后劲足 ”的社会评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淮阴工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淮阴工学院学校代码:1342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办学地点:枚乘路校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北京路校区(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具体校区划分参照每年新生“专转本”报到须知)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招生120人,招生专业及对专科阶段的专业要求见表一。 表一 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及要求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普通在校生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见表二,英语不指定教材。 表二 普通在校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各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在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考试,考试时间安排为:8:30-10:00英语、10:30-12:00专业科目一、13:30-15:00专业科目二。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每科考试费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考试前一天(3月22日)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到我校枚乘路校区北园12号楼敏行楼一楼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暂不划定英语及专业课单科分数线)。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然后发录取通知书。政策性录取规则: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10分,上述其他获奖同学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5分,多次获奖者不累计加分。其中,获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后,仍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四)“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 (五)“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六)“专转本”学生学费、住宿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普通高考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 2.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7—83591026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学校网址:https://www.hy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hyit.edu.cn/ 通信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3003 八、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淮阴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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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盐城工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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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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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学校代码:1803 办学性质:省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 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三)收费标准及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c.nhjcxy.edu.cn/)或关注微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微信ID:nhjczs)查阅有关报名考试费缴费、准考证打印等事宜。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办法我校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开展考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学校划定英语单科35分、各专业三门总分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满足英语单科和各专业总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全部录取。 (二)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加分,经公示无异议后,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须参加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3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所有参加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划定的英语单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七、附则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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