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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专转本考生可加30分?

本期跟大家聊一聊:
在转本中,
哪些同学可以享受加分、优录政策?

目前所有五年制转本院校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最高加分可达30分。
对于有加分政策的同学,在备考中也会有心理优势,其他普通考生更要努力追赶!
注意!每所本科院校政策不一,每年都有细微调整,大家参考各校官网最新消息,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的加分政策。

0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政策性录取
(一) 非师范类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加10分后参与排序录取。
2.获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 (专科) 在校学生,以及 2022 年、2023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 (专科) 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 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加10分后参与排序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二) 师范类考生政策性录取见《通知》。

02.南京晓庄学院
政策性录取:
凡2024年报名参加我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获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考试累计总分时加10分政策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政策分最高10分),累计考试总分加10分政策分后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另行研究。

03.金陵科技学院
政策性录取及加分政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报考我校可加5分附加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报考我校可加5分附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以上情形如加分后的总分仍未达到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予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以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
3.申请政策性录取的学生须将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

04.三江学院
政策性录取:
(一)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以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以政策性录取;
(二)获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 年、2023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 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 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我校政策性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我校政策性录取原则:考生必须统一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英语成绩不低于我校统一划定的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科35分,理科 30 分),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不低于我校该专业录取分数线(奖项不累加,最高加 10 分)。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0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06.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政策性录取办法: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
(2)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3)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4)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07.淮阴工学院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10分,上述其他获奖同学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5分,多次获奖者不累计加分。其中,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的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后,仍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2.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08.苏州城市学院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达我校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予录取。
2.获 2022 年、2023年、2024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达我校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予录取。如考生未达到学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09.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院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10.盐城工学院
政策性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同分情况下我校根据获奖等级优先录取。其中,获2022年、2023 年、2024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 (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 (专科)在校学生 (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如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11.南京传媒学院
政策性录取:
凡2024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相关政策予以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总分时加10分。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总分时加20分。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由上级部门另行研究,按规定执行。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可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生源学校公章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

1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政策性录取:
1.对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的学生,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同分情况下我院优先录取。其中,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院予以政策性录取。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达到我院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通知。
3.以上政策性录取、直接录取情形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上传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以上情形中政策性录取、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13.南通理工学院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所有参加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
2.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

1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1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30分,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所有参加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划定的英语单科最低录取分数线。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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