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孔老师
2025-01-05 / 0 评论 / 45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学校代码:1371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招收普通在校生480人,招生专业及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见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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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考试由我校根据招生简章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参考书目等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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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时间安排为:8:30-10:00英语,之后进行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考试。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下午1:30—6:0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的通知。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考生录取

1.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在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按所有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二)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严格按规定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2006 86152007

监督电话:0523-86152519

学校网址:https://www.nnut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nutc.edu.cn/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邮政编码:225300

八、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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